拟授予汪胜国等同志
“岑巩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的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精神,岑巩县综治办、岑巩县见义勇为协会于年12月13日,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议,对年度发生在我县辖区内见义勇为事迹进行评审,并一致通过对2件2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2件4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的表决。
根据条例规定,现特对拟授予“岑巩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汪胜国、李庆毫和拟授予“岑巩县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的许平江和许顺发、*新成和张超集体予以公示,即日起将通过电视台、县*府网站、县*务中心等媒体及橱窗对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提请县人民*府县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如对以上人员授予荣誉称号有意见,请向县综治办、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联系/(传真)。
岑巩县综治办
岑巩县见义勇为协会
年12月13日
事迹一:
好心人见义勇为嫌疑犯束手就擒
--记汪胜国抓获犯罪嫌疑人见义勇为事迹
王胜国,男,现年53岁,家住岑巩县羊桥乡地坝村下坝组。
年12月30日16时许,岑巩县羊桥中学在校女学生汪某某放学后由于没有车,便独自一人步行回地坝村大水组家中。当汪某某行至祝家坝路段时,吴某(男,16岁,羊桥乡祝坝村祝上组人)见汪某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便心生淫念,于是尾随汪某某至祝坝村团坡,见四周无人后,吴某便将汪某某按倒在路边的排水沟里,欲对汪某某进行性侵害。此时回家的汪胜国正好骑摩托车经过,意识到女孩受欺辱,立即停车准备制止,嫌疑男子见有人来了便停止了侵害,随即朝廖家坡方向逃跑。汪胜国安慰汪某某后,用摩托车将汪某某带到村卫生室并叫村卫生人员照看后,立即骑上摩托车朝男子逃跑的方向追赶,追赶到杨柳村一山坡脚时,嫌疑男子无处可逃,被汪胜国抓住,并带至杨柳村卫生室,他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羊桥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嫌疑男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开展相应调查取证工作。
事迹二:
高中生路遇车祸伸出援手解救路人
--记岑巩县高一年级学生李庆毫见义勇为事迹
李庆毫,男,现年15岁,岑巩县第一中学高一年级学生,户籍地为岑巩县平庄镇上街组10号,现居住镇远县羊坪镇银子坪。
年11月27日13时许,李庆毫同学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上学,路经下新岑大桥时,看见一辆三轮车侧翻在桥上,一男子满头鲜血昏迷在地,情况十分危急,旁边一个小女孩嚎啕大哭,来往穿行的车辆没有停下,过往围观的行人也没有报警。李庆毫同学想报警,但自己没有手机,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情急之下,李庆毫同学冒险强行拦下一辆驶过的摩托车,借用摩托车司机的手机打报警、急救。警察、救护人员相继赶到现场进行施救,李庆毫同学却骑着自行车悄悄离开了人们的视线。
事后,经过多方打听,交警及当事人在岑巩一中高一年级找到了李庆毫同学,问及为何悄悄离开现场时,李庆毫同学微微一笑“自己报完警后,没多久就看见警车及救护车朝下新岑大桥方向驶来,心想有警察和医护人员的救助,受伤的叔叔就不会有其他危险,况且救护过程中自己可能也帮衬不了什么,加之临近下午上课时间,所以就悄悄地离开现场回校上课。”
事迹三:
奋不顾身勇救落水儿童
--记*新成、张超勇救落水儿童见义勇为事迹
*新成,男,现年36岁,家住岑巩县水尾镇于河村五一组;张超,男,现年30岁,户籍地为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厚坝村七组,现在水尾镇多彩小花滩建设工地工作。
年6月12日12时许,张超正在多彩小花摊工地干活,突然听到河面传来了哭啼声,顺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孩在水面漂浮着顺流而下。此时,不适水性的张超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朝河边跑去,并跳入河中朝小孩游去。因张超的大声呼救,在岸边干活的*新成问讯赶到河边,见到河里一小孩一沉一浮,并在不远处有一个人正朝小孩游去。由于张超不会水性,且体力不支,再没有多余的力量朝小孩游去,河对岸的人看到此时的情景,便大声催促河中的男子折返游回岸边,*新成朝离河中小孩最近的岸边跑去,*新成连身上衣服都来不及脱,一个猛子扎下去,还喝了两口水,最终将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孩举过头顶救上了岸。
经过岸上的人员紧急施救,小孩得救了。*新成拖着浑身的湿衣,默默的离开了。而张超也在*新成救起小孩后又继续回到多彩小花摊工地做未完成的工作。
*新成、张超勇于担当、舍己救人的事迹,让周边群众看在眼里,也敬佩在心里。他们见义勇为的事迹在水尾镇广为流传,深受群众赞扬。
在调查核实中获悉:获救小孩*秀宇,现年2岁半,小孩的父亲已去世,随母亲改嫁后,其爷爷孤身前往其母亲改嫁地将小孩接回家中抚养,爷孙俩相依为命,此次小孩意外落水获救,爷爷逢人更是感恩两位救命恩人,说是*新成、张超俩保住了他家这小孩,保住了这个家。
事迹四:
路过陌生求救,只为生命奇迹
--记许江平、许顺发搜救落水儿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许江平,男,现年31岁,家住岑巩县水尾镇马家寨村平冲村民组;许顺发,男,现年29岁,家住岑巩县水尾镇马家寨村平冲村民组。
年8月4日,路过羊桥乡车坝河回家的许顺发、许江平等人,听到河边有人呼救,说是在河边玩耍的一个小孩不见了。听到求救声后,许顺发、许江平等人立即来到河边,一边询问情况,一边脱去衣服,朝河中游去。根据对河边人员的询问情况,许江平、许顺发等人在河道上下几十米范围内反复潜水搜索。他们不顾个人体力疲劳,最终发现被溺水的小孩,在几人的合力下,溺水小孩被救到岸边,在实施急救措施的同时拨打了和报警。随后,羊桥和水尾两乡(镇),羊桥派出所民警等相继赶到现场,并继续实施现场施救。虽经医务人员紧急施救后,溺水小孩还是未能抢救过来,离开了人世。
许江平等人也感到惋惜,心想如果早一点路过此处,兴许还能救下小孩一命。
事后获悉,溺水小孩系羊桥乡龙湾村人,在家中系独子,当天与朋友到河边烧烤,发生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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