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巩县交警大队在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起残疾人乘骑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时逢大有镇逢场赶集,岑巩县交警农村片区交警一中队按照交警大队勤务工作部署,在大有镇异溪村路段设置关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一辆橘*色的三轮摩托车后面载着一台搅拌机驶入执勤关卡,民警张龙立即用交通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让驾驶人下车询问相关情况时,驾驶员刘某称自己是残疾人,不能下车,并提起裤管将下肢露出来,情形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驾驶人刘某双脚残疾严重,根本无法独立行走,但却独自驾驶载有货物的三轮摩托车,其危险驾驶行为让大家捏了一把冷汗。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员刘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车辆也未上户。为方便操作三轮摩托车,刘某还将摩托车的变速杆及脚刹车用钢筋进行加高,在刹车时用一根四条腿的小凳子(平时用来当“脚”走路)撑着刹车杆以此刹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今年33岁,在1岁时曾被火烧并落下双脚残疾,15岁稍懂事后在镇远县龙塘村帮别人烧肉,挣的钱攒下来在三年前买了三轮摩托车,通过帮别人拉货物攒取生活费贴补家用。
考虑到身残志坚的驾驶员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若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将三轮摩托车进行暂扣,依法对驾驶人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暂扣凭证,并将驾驶员刘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执勤民警将了解的情况立即向大队领导作了详细汇报。聂开平大队长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要求现场执勤民警首先必须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及警示教育,让驾驶员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其次,鉴于其情况比较特殊,出于和谐警民关系和人性化考虑,要将其安全送回家中。随后执勤民警立即联系刘某所在乡镇分管交通安全的杨副镇长,并向其汇报详细情况后,用警车将驾驶员刘某送回镇远县羊坪镇龙塘村的家中。
通过民警的教育,驾驶人刘某才认识到了此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再不驾车。
如此“百变神车”!它究竟神在哪儿?
居然车祸也这么“美”,4车撞成菊花!
借口“方便”拒检查,原来他......
畅行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