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饶城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市城管局持续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重拳整治扬尘污染,实行严管重罚。近日,市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一起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驶出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处1万元罚款。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3月18日,市城管局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高铁新区稼轩大道与凤凰红绿灯处时,发现该处的城区道路被混凝土浆污染,城管执法队员立即现场走访取证,并调取监控视频调查。经查,污染道路的是一辆车牌为赣E的搅拌车,该车辆属上饶市永利建材有限公司所有。其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对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导致混凝土浆遗撒污染路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查实后,城管执法队员立即通知当事人上饶市永利建材有限公司清洗干净被污染路面,并按照法定程序,于4月2日向其送达《行*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处罚。
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错误,及时清洗干净了被污染路面,并于法定期限内自觉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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